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05 00:56 点击次数:
中共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换届选举制度
一、根据党章规定,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增补支委。
二、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必须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
三、提名候选人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提名前要对广大党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党员懂得提名的原则、程序和要求;
2.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组织所属党支部的党员推荐人选;
3.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对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
四、党支部委员会产生要经过如下程序:
1.由支部委员会确定下届党的支部委员会组成原则;
2.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
3.支部委员会组织支部或党小组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